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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8年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等第及择校生择校费收取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09 Tag: 点击:

宜州一中2008年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等第及择校生择校费收取标准(2008年7月9日)

项目 区域 正取等第 择校等第
总成绩
(总分二:六门笔试成绩+体育成绩+加分)
宜州考生 总分二为
A、A、B
总分二为B 总分二为C
(单科无D、E)
单科
≥4个B+
单科≥
3个B+
单科
≥2个B+
单科
≥5个B
单科
≥4个B
单科
≤3个B
外县考生 总分二为
A、A
总分二为B(单科无D、E) 总分二为B(单科无D、E) 总分二为C
(单科无D、E)
单科
≥3个A
单科
≥2个A
单科
≤1个A
单科
≥4个B+
单科
≥3个B+
单科
≤2个B
收取标准
(单位:元)
每学期
比正取生
按正取生
收费
500
(即已享受减免了610元) 
600
(即已享受减免了510元) 
700
(即已享受减免了410元) 
800
(即已享受减免了310元) 
900
(即已享受减免了210元) 
1000
(即已享受减免了110元)
1110
(此为文件规定应收标准) 

 备注:1、所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编入特尖班:①总分二为A的;②总分二为A且单科成绩中有2个 A、无B的;③总分一为A的。(所有总分二或总分一≥B+的一律编入尖子班)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另定。
      3、低于表中所列等第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特殊情况的考生,须经学校领导审批。
      4、外地区考生按当地中考模式,参照相应等第标准收取。
      5、等第高低顺序:A
+>A>B+>B>C+>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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