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一中“优秀学科带头人”常规要求、年审制度
宜州一中“优秀学科带头人”常规要求、年审制度
为建设一支稳定的 “学者型”和“专家型”的优秀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勤奋工作,竞争进取,积极投身我校教育事业,特制定我校“优秀学科带头人”常规要求和年审制度。
一、“优秀学科带头人”的评定的原则与待遇
1、评定原则:按《宜州一中“优秀学科带头人”评选章程》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标准,能上能下。
2、待遇:按《宜州一中奖金、特殊津贴、加班工资发放规定》执行。
二、年审制度、分值和流程
1、每两年审定一次(一般定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末或春季学期初),评选上的教师享受“学科带头人”待遇。
2、项目分值与权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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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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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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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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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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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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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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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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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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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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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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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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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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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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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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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计分办法:按权重累加个人得分。
(2)认定:得分不低于80分者,年审通过,享受相关待遇。
3、程序
(1)个人自审:获得宜州一中“学科带头人”的老师,按常规要求,填写年审表,经教研组审核通过后把相关材料上送到科研处。
(2)学校审核:学校行政扩大会审核、公示。
三、常规要求及分值:
(一)教育教学常规要求(总分值100分)
1、师德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地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任务。没有缺课(含辅导课)现象,无其他违反师德行为和重大工作失误。在评教中,任教班级学生评教情况达到优秀等级以上。(20分)
2、树立新课改理念,以学生为本,认真钻研教材、教法、学法,充分发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作用。做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结合。(20分)
3、认真布置、批改平时作业和测试作业,总量不能低于学校的量化标准。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学业成绩考评工作。(20分)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组长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有效完成一至二名新教师培训任务(由教研组安排);每学年听课15节以上;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是教研组安排的校内外公开课活动任务,每年不少于1节(有记录);完成教研组安排的面向全校或全年级学生的大型专题讲座每年1次以上。(20分)
5、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计算机、普通话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等级水平;35—40岁的教师计算机、普通话按教育部门的要求降低一个档次;40—45岁的教师计算机、普通话按教育部门的要求降低二个档次。45岁以上的教师不做要求。(20分)
(二)教学效果(总分值100分,达到其中二项以上(含二项))
1、高考、会考指标要求:完成学校制定的高考或会考指标。
2、段、期考成绩各项指标要求:任教班级段、期考的总平均分不得低于同类班级总平均分5分。
3、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市级二等奖以上的成绩。
4、体育艺术教师要求:按所带班和学生的相关成绩综合评定。
(三)科研工作要求(总分值100分)
(三)科研工作要求(总分值100分)
1、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20分)
2、校本教研及论文要求。(60分)
(1)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教学反思工作,有典型的教育教学个案5个以上。(30分)
(2)每学期上交学校的论文不少于1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地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者是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并获奖。(30分)
3、现代教育技术要求:每学年上多媒体课不少于5课时。(高三除外)(20分)
宜州一中
2007年6月18日
宜州市一中
“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评选
领导小组成员
宜州市一中作为宜州市高中教育的窗口学校,河池市的重点高中,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学校决定进行“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评选。为使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立平
副组长:唐郁林 韦先觉 贺艳萍
成 员:韦晓芹韦宏武 银宗童 岑传健 韦志忠 韦春铃 韦梅香 莫怀修 黄应桥
韦玉才
统计员:韦柳宣 谢楚春
宜州市一中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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