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学习材料(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附件1
广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素及评分标准 |
最高分值 |
主要评估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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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 理 工 作 (24分) |
A1 学校重视 机构健全 (12分) |
A1.1 有健全的工作机构 |
⑴有校领导分管,有语委或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参与。2分 ⑵有工作人员。2分 ⑶从事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人员了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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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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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
⑴学年工作计划与总结有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内容。2分 ⑵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条例、制度等)。2分 ⑶有语言文字工作活动经费。1分 ⑷每学年至少有2次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分 ⑸有检查、改进措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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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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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纳入学校常规管理 (12分) |
A2.1 有具体实施内容和办法 |
⑴列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2分 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要求。2分 ⑶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内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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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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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与师生管理相结合 |
⑴严格执行教师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2分 ⑵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1分 ⑶作为教师晋升条件之一。1分 ⑷作为教师评优条件之一。1分 ⑸作为学生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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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查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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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普 及 普 通 话 (29分) |
B1 教职员工用语规范 (15分) |
B1.1 普通话培训测试达到规定要求 |
⑴教职员工90%以上参加过培训,2分;不达90%的,扣1分 ⑵应测教师100%参加过测试,3分;参测面不达100%,扣2分 ⑶应测教师90%以上测试达标,3分;不达90%的,扣2分 ⑷非教学人员80%以上达三甲以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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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查 ④查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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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规范用语 |
⑴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2分 ⑵在学校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2分 ⑶在校外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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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查 ④随机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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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学生用语规范 (14分) |
B2.1 普通话水平应用能力较好 |
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接受普通话培训并依法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师范类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学生的参测率为90%以上,2分;其他专业学生的参测率为50%以上,2分;共4分。 ⑵师范类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学生的测试达标率为80%以上,2分;其他专业学生的测试达标率为50%以上,2分;共4分。 ⑶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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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座谈测查 ④抽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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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规范用语 |
⑴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2分 ⑵参加学校各类集会和活动使用普通话。2分 ⑶在校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使用普通话。1分 |
5 |
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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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 字 规 范 化 (27分) |
C1 教职工用字规范 (14分) |
C1.1 掌握汉字规范标准 |
⑴语文(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并能规范使用汉字。2分 ⑵非语文教师知晓汉字规范标准,并能规范使用汉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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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座谈测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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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
⑴语文(中文)教师的板书、批改作业、教案(小学)、书写评语及制作试卷等用字规范,4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因教学需要除外) 扣0.3分;标点、符号和数码使用不规范的,每处扣0.1分 ⑵非语文(中文)教师的板书、批改作业、教案(小学)、书写评语及制作试卷等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因教学需要除外) 扣0.2分;标点、符号和数码使用不规范的,每处扣0.1分 ⑶公文、校报(刊)、自编教材、教辅读物等用字规范,2分。文头、封面、刊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内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标点、符号和数码使用不规范的,每处扣0.1分。 ⑷公章、领导名片及签名(章)用字规范,1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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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文件等档案资料 ③随机听课检查板书,查阅批改的作业、书写评语、小学教案等 ④随机抽查公文、校报(刊)、自编教材、印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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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学生用字规范(9分) |
C2.1 掌握识字范围内的规范汉字 |
90%以上的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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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召开学生座谈会 ③随机测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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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汉字应用能力较好 |
⑴85%以上的小学生、师范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3分 ⑵作业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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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召开学生座谈会 ③随机测查,抽检学生作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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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校园环境用字规范 (4分) |
学校环境用字规范 |
⑴名称牌等示意性标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 ⑵电子屏幕、校园网、板报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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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实地查看校园的名称牌、标志牌、板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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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宣 传 及 特 色 (20分) |
D1 宣传活动 (9分) |
D 1.1 有良好的宣传环境 |
⑴有校园广播站、校报(刊)、板报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宣传阵地。2分 ⑵校园有永久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2分 |
4 |
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实地检查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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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2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
⑴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有计划和总结。2分 ⑵组织开展演讲、诵读等各类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有文字和图片资料。1分 ⑶重视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师生员工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西实施办法》 知晓度较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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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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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特色展示 (11分) |
D 2.1 开展科学研究 |
⑴开展与语言文字相关的教研活动。2分 ⑵学校有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2分 ⑶学校及师生个人获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2分(市、县级每人次0.3分,省级每人次0.5分,国家级每人次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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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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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2 主动服务社会 |
⑴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2分 ⑵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服务。1分 ⑶有可供推广的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包括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过宣传报道)。2分 |
5 |
①听取汇报 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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