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生尚有名额,欲报从速
关于报读宜州市一中的补充说明
1、 我校目前尚有部分择校生名额,后续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满为止。对有意报读我校但由于其他原因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河池市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的要求和我校既定的招生政策做好后续录取工作,让考生如愿,让家长满意。
2、 “书面申请”应包括:就读原因,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中考文化分数,家长、学生签字等内容。
3、 “书面申请”一式二份,于2006年8月8日前交到我校招生录取办公室,外县市或住址离我校较远的考生可通过邮局寄到我校(附上联系电话)。
4、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我校将于2006年8月3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发)到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请各位考生及时到所属学校领取。凡录取为我校择校生的学生,务必于2006年8月10日前到我校交纳第一学期的择校费,过期自误。
宜州市一中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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