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一中2012年高中招生后续录取的通告
宜州市一中2012年高中招生后续录取的通告
由于考生志愿和录取投档等原因,使得一些考生未能如愿被我校正常录取,为了使考生及家长满意,我校将就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情况进行后续的补充录取工作。
一、后续录取的相关事项要求
(一)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
1.志愿表中的15个志愿中全部填报或者部分填报我校(要求与录取类别对应)且无他校的考生(宜州市外的考生还必须填满第四批次择校栏内的空格),可直接到校办理后续补录手续。(可电话咨询)
2.志愿表中的15个志愿中部分填报我校(要求与录取类别对应)但又填报有他校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特殊情况的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可办理后续补录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可电话咨询)
(二)已被他校录取的考生:
属于志愿填报中有被录学校而造成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特殊情况的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可办理后续补录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可电话咨询)
二、补录程序:
⑴资格审核(校办负责):考生交准考证、分数等第证明(分数条)和志愿表原件(从所在初中学校由“中考志愿填报系统”中打印出来,有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认录取资格并批转教务处办理录取手续。
⑵录取手续(教务处负责):报名→填写补录申请书→确认录取→发通知书。
三、说明:
1.录取的考生按录取类别(正取生或择校生)正常收费。
2.属特长生的参照执行。
3.外地区的由校办审批后再到教务处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
4.教务处做好补录考生的信息录入和材料存档等工作。
5.后续补录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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