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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详情

关于我校2009年7月面向全市招聘化学教师及实验员各一名的公告

kyc 2024-05-17 14:13:49 学校公告8258
 
宜州市一中2009年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市编委办《宜州市200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与实际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热心教育、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招聘到我校教育队伍中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高中化学教师1名      2、化学实验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高中在职优秀化学教师和中学化学实验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的教师工作岗位。
  2、须经编制所在单位同意。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高中化学教师学历要求: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带过高三);报考化学实验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09年7月18日至28日)。通过宜州市一中网宣传招聘信息。
  2、报名(2009年7月27日至31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宜州市一中教务处报名。联系电话:3232176。根据宜州市200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报名时提交《宜州市200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须写上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高中化学教师报名时另外还需提供本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2009年8月3日)。由宜州市一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考。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低于1:3,即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8月5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新课改新教法知识、化学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5、面试(8月9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专业课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业绩考核(8月13前)由市教育局人事股参照业绩考核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进行综合评分。
7、体检及考察(8月10日至15日)。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此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8、公示和聘用(8月28日)。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教育局、市编委办研究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五、招聘纪律要求
  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市人事局、教育局、市编委办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人事局、教育局、市编委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教师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市编委办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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